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格局加快形成

本报记者 吴晓璐

11月19日,证监会主席吴清在第三届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表示,针对财务造假的顽疾,证监会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,加快构建综合惩防体系,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,强化立体化追责。今年前10个月查办相关案件658件,罚没款金额110亿元,超过去年全年。

今年以来,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上升到新高度,多部门联手发文出台新规,形成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格局,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“建立综合惩防体系打击财务造假的效果是积极且显著的。这不仅体现在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金额的增加上,更体现在监管体系的完善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上。”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
政策“组合拳”

提高财务造假违法成本

财务造假扰乱资本市场秩序,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。新“国九条”提出,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,严肃整治财务造假、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。

今年以来,针对财务造假的政策“组合拳”力度不断加大,持续提高违法成本。7月5日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六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》,从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、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、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、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、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等五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。

8月16日,最高检印发《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》,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重点问题。同日,司法部会同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起草了《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聚焦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中的相关收费问题,加强监管,增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等。

“只有严打财务造假,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持续优化资本市场生态,恢复市场信心。”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监管部门合力打击财务造假,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,一方面健全行政处罚、民事赔偿、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,并对财务造假者、配合造假者一同打击;另一方面强调惩防并重,不光注重行为处罚,还强调常态化防治机制,如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,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等。

涉信披违法违规

问题仍然突出

从上市公司角度来看,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,今年以来截至11月19日,125家上市公司发布143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,超过八成(122份)涉嫌信披违法违规,同比增8.9%。其中,9家退市公司收到10份证监会立案调查书,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。

“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在上市公司中仍然较为突出。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所在。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的情况需要高度重视,信披质量提升任重道远。”田利辉表示。

从立案调查对象来看,上述122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书涉及105家公司,36家公司及其重要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等“关键少数”均被立案调查,56家仅公司被立案调查,13家仅公司“关键少数”被立案调查。

此外,今年以来,证监会公布多起涉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的罚单。其中,针对恒大地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,对恒大地产罚款41.75亿元,对公司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4700万元罚款,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。

田利辉表示,这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的声誉和信誉,提高市场竞争力,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。通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,投资者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,从而做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。此外,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可以遏制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,构建良性资本市场生态,整体效率和公平性,推动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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