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批准,开除王昊党籍
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0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王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王昊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金、消费卡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搞钱色、权色交易;规矩意识淡薄,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;贪欲膨胀,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王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王昊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、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5月20日消息,王昊被查。

公开信息显示,王昊,男,1965年2月生,汉族,安徽砀山人,大学学历,公共管理硕士学位,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7年7月参加工作。

王昊曾长期在徐州市工作,历任邳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沛县县委书记,徐州市副市长,徐州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徐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等职。

2017年,他任徐州市政协主席,2018年2月任宿迁市代市长,2019年1月任宿迁市市长,2020年12月任宿迁市委书记,2023年1月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,至被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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